罗田县教育局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

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县直教育单位:

为积极防控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”疫情,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,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
一、严格执行延迟年春季开学时间的规定,未接到县教育局通知,任何学校(含幼儿园)不得提前开学。

二、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在未解除疫情前开班上课。

三、严禁任何教师(含退休)采取任何形式招收或接纳学生补课、辅导或补习。

全县各中小学、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,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,自觉服从指挥调度,坚决执行疫情防控部署,共同努力打赢疫情防控战。

罗田县教育局

年1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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