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(第33号)
根据国务院、省、市有关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我县防控工作实际,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,全面开展农业生产,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,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全县旅游、体育、文化、教育(含培训机构)、酒店、餐饮、休闲娱乐、公共交通、建筑等行业暂缓复工,复工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自年3月10日24时起,除上述暂缓复工的行业外,其他市场主体在做好消杀、物资储备到位的情况下,经主管部门审批、备案、验收合格,可有序复工复产复市。经营期间,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、测体温、不聚集。
三、全县所有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秩序;各药店继续限制销售感冒、发烧、咳嗽等药品;全县农贸市场严禁销售活禽;全县理发店采取预约式服务开展经营(营业范围仅限理发);全县各银行网点暂不开门营业,鼓励各居民通过网上银行、自助存取款等方式自助办理,大额资金存取由各金融部门做好工作方案,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点对点服务。
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年3月10日
编辑:匡彬陈石磊媒体运营:方国强监制:赵海红李格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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