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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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
(第27号)

自年2月20日零时起,全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,严禁跨工作区域流动。城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13:30-5:30禁止通行,以下车辆除外:

(一)“公务用车”字样车辆;

(二)运送医疗救援物资、群众生活物资运输和代购、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车辆;

(三)军警、救护、消防、电力、工程抢险、邮政、殡葬等特种车辆。

对于违反本通告要求的,一律扣车扣证并记分罚款曝光;违规当事人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,一并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。

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年2月19日

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
(第28号)

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在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,现就城区居民在封闭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通告如下:

一、自年2月20日零时起,在继续执行5号令的基础上,城区原县指挥部指定的18家超市一律暂停营业,实行物资配送销售,严禁城区居民自行外出购物。

二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实行网购和社区代购两种方式。一是提倡并鼓励居民自行下载各超市APP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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